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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并不甘心使人受苦……(哀3:33)
现在我们翻到旧约。我们已经探讨了基督的心及新约中天父的心,那么这和旧约所论述的神的心有何关系?
我们将用几章篇幅围绕旧约阐述;在最后几章里,我们将再次回到新约来结束本书。
在本章以及接下来的三章里,我想说明的是,当耶稣向我们揭示他内心至深处是柔和谦卑时,他遵循了神在整本旧约对自己启示的自然轨迹。耶稣让我们得以看见神的所是,不过这并非全新的内容。四福音书本身也表明,旧约为我们预备了一位“温柔”的救主(太21:5)。[1]道成肉身的子并没有将我们对神的认识引向一个新的方向。他只是以前所未有的血肉之躯应验了千百年来神一直在说服他子民相信之事。正如加尔文所说,旧约是神启示的影儿,真实但却模糊;而新约则是实体。[2]
当我们透过旧约来思考神的心时,《耶利米哀歌》3章是一个很好的出发点。
《耶利米哀歌》是圣经中最引人注目的一卷书,它将深刻的情感与其难以理解的文字结合在一起。作者(可能为耶利米)在神面前倾心吐意,哀叹耶路撒冷在公元前587年被巴比伦人摧毁,及其对随之而来的饥饿、死亡和绝望的恐惧。为此他写下了五篇结构巧妙的诗歌,表现出极高的文学造诣。这一点只要查阅英文圣经中的诗律就能看出。虽然直到《耶利米哀歌》写成后的几个世纪,人们才加入了章节数,但我们现代圣经中的这种划分方法确实体现出这卷书原本清晰的结构。请注意,在这卷书的五章经文里,头两章与末后两章的经文各有二十二节;而中间第3章的经节数是其余几章的三倍——六十六节。每一章单独来看都是一篇结构精巧的哀歌。
鉴于这卷书的整体结构,我们知道它的高潮是3章33节。这节经文处于这卷书的正中间,是全书的主旨句,也是《耶利米哀歌》这卷书的精髓。
这节经文到底说了什么?它根据神终会怜悯与复兴的保证,得出如下神学思想:
因他并不甘心使人受苦、使人忧愁。
这节经文包含一个隐含前提和一个明确声明。隐含前提是:神确实是使人受苦的那一位;明确声明是:受苦并非神的本意。必须完全满足隐含的前提条件,明确的声明才能成立。
当谈到神甘心做或不做的事,我们不是在更多限制神的至高主权。诚然,在一定程度上我们相信神在一切苦难中掌权;那么我们可以得着安慰,因为他并不甘心使人受苦。
因此,首先我们要牢记神的绝对主权之美,他统管万事,无论好坏。踢伤的脚趾、有毒的常春藤、背后说坏话的朋友、长期酸痛的颈椎、不愿公开维护我们的老好人上司、淘气任性的孩子、凌晨两点呕吐、抑郁症的无尽困扰。《比利时信条》(Belgic Confession)在关于神护理的教导中,对神统管万有的阐述非常精彩,其中的部分内容如下:
这一教义带给我们的安慰无法言谕,因为它教导我们,没有任何事情是偶然临到我们的;相反,我们所遭遇的一切都是出于我们极其恩慈的天父的安排,他慈父般的关怀眷顾我们,一切受造之物都处于他的权能之下,没有我们天父的旨意,不管是我们的一根头发(因为它们都被数算过)还是一只麻雀,都不会落在地上。(第 13 条)
在《耶利米哀歌》中,这种对上帝主权观的直接表述几乎随处可见。举例来说,在第3章中我们发现,当作者讲述神亲手加在以色列身上的一切骇人灾祸时,一节节经文都是以“他”字开头的(哀3:2-16)。
不过,这卷书的神学主旨是,神“并不甘心”降下这些苦难。
《耶利米哀歌》带我们进入神的内心深处。统管和命定万事的那一位虽然允许苦难进入我们的生活,却是他所不情愿的。他情愿我们经历痛苦后终得益处;这才是他允许苦难临到的真正缘由。尽管如此,他也心存不忍。痛苦本身并非他的本意。他不是一股纯粹的精神力量,操纵着天上的杠杆与滑轮,对我们从他手中经受的真实痛苦无动于衷。当他允许苦难进入我们的生活时,他——倘若我能不质疑他完全的神性——的内心是矛盾的。神确实允许巴比伦人横扫耶路撒冷,为要惩罚以色列人的任意妄为。神给他们的正是他们当受的。然而在他的内心深处,他仍愿意发慈悲复兴他们。
对此古德温解释说:
我的弟兄啊,虽然神是公义的,但从某些方面来讲,神的怜悯比他表现出来的所有公义行为本身更自然,我指的是那种惩罚性的公义。这些公义行为满足了神的一个属性,他与罪人相遇,也与罪人同在。然而他心里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情感,经文是这样描述的;有些事的发生与他的本性相矛盾。“我断不喜悦恶人死亡”(结 33:11)——也就是说,我不愿意只是为了高兴才做这些……神施行公义是为了更高的目的,而不仅仅为了刑罚本身。有些事的发生非他所愿。
然而,当神论到自己发慈悲并表明这是他的本性时,他说自己是尽心尽意的。这事本身就是他所喜悦的,他一点不勉强。
因此,在《耶利米哀歌》3 章 33 节里,神论到惩罚时说“他并不甘心使人受苦、使人忧愁”。但论到发慈悲时,神说他会像《耶利米书》32 章41 节所述的那样,“要尽心尽意、诚诚实实”。因此,在《以赛亚书》28 章 21 节里,施行公义的行为被称为神“非常的工”和“奇异的事”。但当神论到发慈悲时,他说他喜欢施恩与人,尽心尽意、诚诚实实。[3]
这里,古德温引用了其他几节经文——如在《耶利米书》32 章41节,神论到他的复兴工作时说:“我必欢喜施恩与他们,要尽心尽意、诚诚实实将他们栽于此地”;以及《以赛亚书》28章21节将神审判的行为称为“非常的事”和“奇异的工”。古德温将这些经文与《耶利米哀歌》3章33节联系起来,藉此描绘出圣经对神内心的启示——即神喜悦做什么,他最自然的反应是什么。慈悲对他来说是自然而然的,而惩罚是他非常的行为。
在有些人眼中,神敏感脆弱,很容易动气;在另一些人眼中,神的心冷漠刚硬,不易被感动。但旧约向我们展示了一位神,他的心与人类对他本性的固有看法完全相反。
这里我们必须谨慎。神的一切属性都是不容置疑的。如果神不再公义,那他就不再是神了;同样地,如果他不再良善,那么他也不是神。当神学家们谈到神的纯一性时,他们的意思是神不是一系列属性的总和,不像一块馅饼可以分成好几片; 神的每一种属性都是完美的,每一种属性在神里面都是完全的。他既公义,又会发怒,他也是良善的,诸如此类。他的每一种属性都无限完美。
甚至当论到神内心的问题时,我们在圣经开篇就看到它的复杂性。创世之后,神所做的两大决定都与他的心有关:除灭地上一切有血肉的活物,仅留挪亚一家(创6:6);接受挪亚所献的祭,决定不再以洪水毁灭全地(创8:21)。显然,神也足够复杂,可以照自己的心既做出审判的决定,也做出施恩的决定。
但同时,我们若完全依照和遵从圣经的见证,就可以得出一个令人震惊的结论:从另一个更深层的角度来看,有些事比其他事更符合他的本性。神的公义永不摇动。不过,神的性情如何呢?他最渴望做什么呢?如果你让我措手不及,那么我在恢复镇定前可能会抱怨你。如果你让神措手不及,那么他最自然的反应则是祝福。他有行善的冲动,渴望以喜乐环绕我们。[4]因此古德温说,神“所有的属性似乎只是为了倾倒他的爱”。[5]
另一处关键经文是《何西阿书》11章。以色列人在属灵上犯了淫乱的罪,离弃她属天的伴侣,之后神用深情的措辞表达了他对以色列的爱:“以色列年幼的时候我爱他”(何11:1),事实上,“我原教导以法莲行走,用膀臂抱着他们……我用慈绳爱索牵引他们……我……把粮食放在他们面前”(何11:3-4)。但尽管神这样温柔看顾,“我的民偏要背道离开我”(何11:7),而且常常拜偶像(何11:2)。
那么神的回应是什么?
以法莲哪,我怎能舍弃你?以色列啊,我怎能弃绝你?
我怎能使你如押玛?怎能使你如洗扁?
我回心转意,我的怜爱大大发动。我必不发猛烈的怒气,
也不再毁灭以法莲,因我是神,并非世人; 是你们中间的圣者,
我必不在怒中临到你们。(何 11:8-9)
在第七章里我们已经读过这段经文。这里我再次提到它,不仅因为它与《耶利米哀歌》3章33节一样,都是我们了解神内心的特别方式,还因为爱德华兹对《何西阿书》11章8节的解释与古德温对《耶利米哀歌》3章33节的评注惊人地相似。爱德华兹写道:“神不愿意以灾祸毁灭任何人或民族,他宁愿他们回转,继续得享安宁。他们若离弃恶道,他必万分喜悦,如此他的忿怒就不再临到他们。他是一位喜爱发慈悲的神,审判则是他的非常之工。”[6]
爱德华兹和古德温二人都遵循着圣经的教导,称发慈悲是神最喜悦的事,而审判是他“非常的工”。
爱德华兹或古德温都是古时伟大的神学家。当我们阅读并思索他们的书时要明白一点,他们并不是为了淡化神忿怒与公义的真理才称审判为神的“非常”之工。
爱德华兹最广为人知的是他的讲章“落在忿怒之神手中的罪人”(“Sinners in the Hands of an Angry God”),其中他描述了不悔改之人在神怒气中岌岌可危的可怖情形——而他的其他一些讲章如“在对罪人之咒诅中的上帝公义”(“The Justice of God in the Damnation of Sinners”)更令人胆战心惊。他也同样断言“神喜悦怜悯,而审判是他非常的工”。
至于古德温,在1640年《威斯敏斯德准则》(Westminster standards)于英格兰订立之际,他起身发言的次数比其他任何神学家都多(357次)——这份伟大的信仰宣言正确无误,相信地狱存在,肯定神会忿怒。它教导说,现今那些不信基督的人死后,“被抛到地狱,留在黑暗痛苦中,直到大日的审判”(第32条第1点)[7];而在最后审判时,“那不认识上帝、不顺从耶稣基督福音的恶人,要被扔到永远的痛苦中,离开主的面和他权能的荣光,受永远毁灭的刑罚”(第33条第2点)。这就是古德温的神学观点;在起草这一准则时,他的影响力丝毫不逊于其他人。在他自己的著作中,他直截了当地写下地狱的“最剧烈的痛苦”,在那里“神的忿怒和他的道真的会永远折磨人”,因为神“知道如何最大限度地折磨”那些硬着颈项、不愿悔改的人。[8]
爱德华兹、古德温以及他们所代表的神学流派绝非多愁善感。他们支持、传扬并教导神的忿怒与永远的地狱,是因为他们在圣经中发现了这些教义(仅举一段经文为例:帖后1:5- 12)。他们非常熟悉圣经,又一丝不苟地遵行圣经的教导,因此他们还发现了其中关于神所是的一系列教导,即他的心。
而这或许就是他们的影响力久经考验的秘诀。如果有一种讲道或圣经教导让人感受不到神对他善变百姓的心,也没有让人尝到神心中自然流露的恩慈滋味,那么尽管它准确无误,也无法使听众得着生命。而大觉醒期间的清教徒和伟大宣教士们却不是这样。他们知道,神降卑慷慨施恩给百姓,完全是他内心的自然反应。神以恩慈待人,因他是神。
凭着人对神的天然直觉,我们会下结论说,怜悯是神的非常之工,而审判是神的自然之工。但当我们研读圣经时,在从前伟大教师的帮助下,我们明白了审判是神的非常之工,而怜悯是神的自然之工。
的确,他会使世人受苦,使人忧愁;但他并不甘心如此。
[1] 《马太福音》21 章 5 节的“温柔”一词的希腊文引自《撒迦利亚书》9 章 9 节的预言:“你的王来到你这里……谦谦和和地骑着驴”。这与《马太福音》11 章 29 节里耶稣说自己“柔和”的希腊文“praus”相同。
[2] 约翰·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第二册,钱曜诚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3 年 10 月。
[3] Thomas Goodwin, The Works of Thomas Goodwin , 12 vols. (repr., Grand Rapids, MI:Reformation Heritage, 2006), 2:179–80.
[4] 关于上帝的纯一性,赫尔曼·巴文克(Herman Bavinck)的解释很有帮助,Reformed Dogmatics , ed. John Bolt, trans. John Vriend, 4 vols. (Grand Rapids, MI:Baker, 2003-2008), 2:173-77(中译本参考《改革宗教义学》,圣约福音神学院出版),他认为上帝的纯一性必然意味着他就是“至高的爱”。
[5] Goodwin, Of Gospel Holiness in the Heart and Life , in Works , 7:211.
[6] Jonathan Edwards, “Impending Judgments Averted Only by Reformation,” in The Works of Jonathan Edwards , vol. 14, Sermons and Discourses, 1723- 1729 , ed. Kenneth P. Minkema (New Haven, CT:Yale University Press, 1997),221. Similarly miscellany 1081 in The Works of Jonathan Edwards , vol. 20, The “Miscellanies,” 833-1152, ed. Amy Plantinga Pauw (New Haven, CT: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2), 464-65.
[7] 这里采用的是王志勇的译本,下同。
[8] Goodwin,Works , 7:304, 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