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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息不义之怒
The Cure for Unjust Anger
不轻易发怒的,胜过勇士;治服己心的,强如取城。
——箴言 16:32
约翰·唐纳姆(John Downame)/著
布莱恩·赫奇斯(Brian G. Hedges)/编辑莫为 /译
前言
知道问题的存在和知道问题的解决之道之间有很大的区别。这在生活的每个领域都是如此,尤其是在医学领域。
我的大儿子在 10 岁时曾病得很重。我和妻子霍莉注意到他昏昏欲睡、食欲不振,而且越来越憔悴,看起来病怏怏的。霍利马上带他去看了儿科医生,诊断结果显示他感染了一种轻微、短暂的病毒。医生说他几天后就会好起来。
但他并没有很快好起来。他的情况越来越糟,所以霍利又带 他去了诊所。医生做了一些测试,没有发现任何问题,就让斯蒂芬回家了。但是到了那周的周五,他就瘦得皮包骨了。我们这个 平时性格开朗、爱玩爱闹的 10 岁孩子困在沙发上,无精打采,没有胃口,脸色一天比一天苍白。我们非常担心他。霍莉又给儿科医生打了电话,她不愿意推迟,坚持在当天下午就带他去看医生。这一次我陪她一同去了医院。
值班的儿科医生还是查不出问题来,然后决定做一个尿液分析。几分钟后,她问我们家族是否有糖尿病史,然后又离开了几分钟。我们本能地感到震惊,开始在最大的医疗网站上阅读有关糖尿病的症状。在医生回来之前,我们就知道了斯蒂芬患了 DKA—
—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症。
他的胰腺已经停止分泌胰岛素了,胰岛素是处理碳水化合物
和分解体内糖分所必需的激素。他的血糖和酮体高到危险范围,血液呈酸性,体内的器官都无法正常运作了。医生把我们直接送到了医院——而且是儿科病房。她说:“不要回家,不要省那两百块钱。”我们甚至跳过了登记,没有办理住院手续。斯蒂芬病得很重很重,需要立即治疗,他的生命危在旦夕。
去往医院的路短暂且沉闷;要几个小时后,才能知道儿子有没有事;最后,总算确珍了。斯蒂芬患有甲型糖尿病。之后我们匆忙地学习了一下如何照顾这样的病人。
在我写这本书的时候,斯蒂芬已经 17 岁了,他的糖尿病控制的良好,并找回了外向、爱玩的个性。主满有怜悯,祂甚至是用糖尿病吸引斯蒂芬更深地倚靠基督。但是我们的经历再次证明了这个人人都当明白的真理:确诊是正确治疗的关键。罹患 DKA 的斯蒂芬之所以在一周之后才得到治疗,是因为首先为他看诊的医生和护士错误地诊断了他的症状。我非常感恩霍利的“母亲的第六感”要求他们做了第三次检查,促使他们更深入地寻找斯蒂芬得病的原因。
确诊是正确治疗的关键,对于属灵生命和肉体生命都是如此。因为当灵魂的疾病被误诊时,随之而来的肯定是道德的混乱和伤 害。罪若不被治死,定会滋生更多的罪。若不妥善关怀灵魂,就
等于发生属灵的医疗事故。这就是清教徒的教导在今天如此有价
值的原因之一。
清教徒与灵魂关怀
在基督教会历史上,没有哪个时代比 17 世纪的英国清教徒给我们留下关于基督徒灵魂关怀的文献更多了。清教徒是杰出的牧者兼神学家。作为神学家,他们对圣经权威怀有深刻的敬意,热切盼望为所有神的百姓阐明神全备的真理,并深入挖掘圣经的内涵。作为牧者,他们始终谨记圣经的四重目的(或用途),即 “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提后 3:16)。
用巴刻(J. I. Packer)的话说,清教徒“拥有非凡的智慧 和属灵洞见。他们的属灵习惯培养自严肃认真的学术研究,他们的心对神充满了的热诚,对人有细致入微的观察。他们的所有作 品都显示出这种恩赐和恩典的独特融合。”1这一点在《平息不义之怒》中尤为明显,该书重新命名了约翰·唐纳姆的实践性论文,该论文于 1600 年首次出版,名为《从圣道中寻找治愈由过度愤怒引起的属灵疾病的属灵疗法》
与 17 世纪中期的清教徒理查德· 巴克斯特( Richard Baxter)、托马斯·华生(Thomas Watson)和约翰·欧文(John Own)等人相比,唐纳姆属于较早一代的清教徒,在今天的知名度也比较低。他出生于伊丽莎白一世统治时期的 1571 年,在剑桥大
学基督学院接受教育,并于 1601 年至 1618 年间担任牧师和校长。他直到 1623 年才与托马斯·萨顿(Thomas Sutton)的遗孀凯瑟琳结婚,育有 7 个子女。唐纳姆是一位受欢迎的传道人,同时也是一位编辑和书籍许可人,他还参与审查、按立牧师候选人。
唐纳姆于 1652 年在伦敦去世。他著有 10 本书,包括一本圣经索引;几篇关于谎言、说脏话、酗酒、奸淫、贿赂等罪的实践性论文;何西阿书前四章的讲义;以及他最有名的书《基督徒的争战》(The Christian Warfare),该书于 1609 年至 1618 年间分四部分出版。但关于“愤怒”的简明诊断手册是他的第一本书。巴刻认为, “ 唐纳姆可与帕金斯( Perkins ) 、格林汉姆
(Greenham)和理查德·罗杰斯(Richard Rogers)并称为清教徒
敬虔神学的建筑大师。”2
本书的价值
唐纳姆关于愤怒的论述是一本简短而有价值的书,其特点有三:清晰、实用和敬虔。
清晰
读者很快就会注意到,唐纳姆处理这个主题的思维方式是有
条不紊的分析。弃医从道的钟马田(D. Martyn Lloyd-Jones)经 常谈到,分析问题必须从一般到具体。唐纳姆采取了类似的方法。作为一个熟练的灵魂医生,他首先仔细定义了愤怒,并区分公义 的愤怒与不义之怒(1-3 章)。然后他开始思考不义之怒的属性、原因、类型和影响(4-8 章)。接着,通过整理出预防和克服不同形式的不义之怒的实用性策略(第 9-12 章) , 他为克服有罪的愤怒开出了药方。我在编辑这些章节时,不禁想到那些会从中受益的人。当我将这些内容应用在自己身上时,我不禁为自己所犯的愤怒的罪而感到震惊。
实用
我已经提过唐纳姆著作的实用价值,但请允许我再多说两点。
首先,作为一名熟练的医生,唐纳姆为医治生病的灵魂收集了一
套全面的道德和属灵药方。他的建议带有箴言智慧的印记,因为 他从圣经中翻出了说明真理的原则和例子。唐纳姆熟读圣经,因 而能自由地引用福音书、书信、智慧文学和新旧约叙事。不仅如此,他还能适当地采用经典道德伦理哲学家的最佳故事和格言,如塞内加(Seneca)、柏拉图(Plato)和普鲁塔克(Plutarch)。因此,我们只能用“圣洁的道德理智”来形容唐纳姆的著作。
这引出了第二点:唐纳姆能精确地穿透愤怒的复杂性,提供 简单但有效的预防和治疗策略。有些作家过于简单,甚至可以说天真,有些则过于复杂,以至于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很少有作者能理解一个问题的复杂性,但仍能提出明确、可操作的解决方案。唐纳姆就是这样一位作者。例如,他了解身体会影响心灵,反之亦然。此外,我们从他的书中可以看出,他清楚地理解习惯在性格塑造中的作用(这一领域目前在基督教和世俗著作中都受到了广泛关注)。除此之外,他还通晓关系动态(尤其是在家中)如何加剧和揭示我们对罪的独特倾向。尽管他“了解”我们的情绪 非常复杂,但他能清楚而简明地将真理应用于我们的心。
敬虔
但唐纳姆不是一个道德主义者!道德理智?没错。道德主义?
非也。与今天盛行的心理学(甚至是宗教心理学)不同,唐纳姆
不满足于只简单地列出待做事项清单。他不是一个肤浅的医生,
他也没有轻轻忽忽地医治神百姓的损伤(见耶 6:14)。相反,他深入探究我们的伤口,显明愤怒问题的核心就是人心——那颗心不仅得了病,并且死在了罪中,需要重生、悔改,并真诚地相信基督在十字架上的赎罪之工。因此,真正的改变唯独倚靠神救赎的恩典。唐纳姆写道,“曾有一口败坏的泉眼,涌出被罪污染的泉水,直流到永恒灭亡的深渊,”“【但现在有】生命的泉源,可以使人离开死亡的网罗(箴 14:27)。”3 换句话说,《平息不义之怒》一书不仅有清晰实用,还有敬虔,即加尔文所说的, “因明白神的益处而敬畏神、爱神”。4正是这种清晰、实用和敬虔的结合,使《平息不义之怒》成为一本尤为有益的书。
编注
《平息不义之怒》是 17 世纪原版书的现代版本。在编辑过程中,我用当代词汇取代了古老的词语,将长句(通常是一整段长句)分解成短句,并解释了过时的成语和说明。我还添加了标题和副标题,将内容分为 12 章,而不是原来的 10 章,并根据需要添
加了解释脚注。唐纳姆经常引用古典作家的作品,如塞内加和普
鲁塔克,通常是用拉丁文,后面加上他自己的翻译。对于这些引文,我去掉了拉丁文,采用现代读者可获得的英文译本,这些译本在脚注里有记录。我删除了一些对现代读者来说似乎是无关、混乱或不合适的段落,相信现在的作品在范围和内容上仍然忠于唐纳姆的原著。
我祈求《平息不义之怒》不仅对牧者和辅导员有用,也对渴望克服不义之怒并活出和睦关系的普通信徒也有用,因为这种和睦唯独能通过神在基督和圣灵中的恩典得以实现。
——布莱恩·G·赫奇
引言
考虑到很多灵魂普遍感染了不义之怒这一传染病,以及它在个人和公共场合产生的多重恶果,我认为从神的话语中为那些信任我的护理的病人开出一些药方会有帮助。我希望这些药方一方面能保护他们不受这些“热病”的影响,因为它使人心发炎,使他们的外在生活瑟瑟发抖;另一方面,如果他们已经陷入有罪的愤怒中,希望这些药方能平息他们激烈的情绪。
起初,我只想把这些药方传达给我自己照看的人。但比我更有技巧的医生说服了我,将这些药方集结出书可能会对其他人有所帮助。我只想把我微不足道的恩赐用于神的荣耀和我同胞的益处,因此我同意了他们的请求。
有鉴于此,我原先只草拟了一个粗糙的、未经打磨的草稿,因此我很高兴地回顾了这些内容,作了适当的修改和添加,使它更适合出版而不是讲道。如果有人认为我这样做过于草率,我希望他们能原谅我,考虑到我微薄的技巧不是用在灵魂的重要部分上,而是用在情感上,然而医治情感(或特别是这种情感)可能对整个灵魂大有好处。就像脚上的疾病会影响整个身体一样,当失调的情感被原罪感染时,情况也是如此。正如治愈脚部疾病会让整个人感到安舒一样,清除情感中的败坏也会给灵魂的高级部
分——见识和心志带来安宁。因此,当我看到这样做的结果大有
好处而危险不大时,我就大胆地提供了这种治疗方法。我愿意接受一些人对我过于匆忙的指责,但我担心他们对这种情况的反应过于迟钝。我的目的是尽我所能使多人受益。
愿主,就是罪孽深重的灵魂唯一的真医生,保守这本书和我的其他努力,使它们能彰显主的荣耀、使弟兄们受益,并使我更加确信自己的救恩。阿们。
第一章
愤怒的本质
生气却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
——以弗所书 4:26
我们一出生,原本卓越的状态就成了可悲的废墟,在我们的 身体和灵魂中,没有什么比情感更能清楚显明败坏之人的污秽了。这些废墟是我们的始祖父母犯罪的可悲后果,这些污秽就像具有 传染性的大麻风,从他们身上蔓延开来,感染了他们所有的后代,致使他们的情感如此败坏和混乱,仅残存了一丁点人类受造时的纯洁。这就是为什么异教徒哲学家们清楚地看到我们混乱情感的极度败坏——尽管他们没有意识到原罪的迷雾如何已使他们高度赞扬的理性和理解力的明亮光辉变得暗淡无光。事实上,他们中有些人,因为过于激烈地反对情感,谴责它们本身是邪恶的,并且没有修正的希望,认为应将其完全摒弃。另一些人,因为更有能力区分情感及其败坏的特性,面面俱到地论述如何改革情感。他们认为控制和管理这些混乱无序的情感是智慧的完美体现。
即使是在无知和错谬的黑暗中行走的异教徒哲学家,仅凭自 然理性的微光照亮,也能看出情感的败坏,并研究如何改造它们,
使之服在理性的统治之下。难道我们不应该更尽心竭力,不仅让
情感服从自然理性(它不过是一个瞎眼的领路人),更是通过神的话语来归正和洁净它们吗?因为神的话语如同灿烂的阳光,能驱散无知和错谬的迷雾,比盲目的理性更加清楚地暴露我们扭曲的情感。
我们应该尽心竭力归正我们所有的情感,特别是愤怒,因为如果不加以控制和约束,它将是最难控制和最暴力的情感。我选择的这段经文可以帮助我们实践这一积极的努力,它表明我们应在哪些方面肯定和接受愤怒,在哪些方面应避免和躲开它。
我将首先展示这些词的含义,然后将它们拆分成不同部分。在展示这些词的含义时,我将首先定义什么是愤怒,然后再区分不同类型的愤怒。
愤怒的定义
愤怒是一种情感,是人为了回应感知到的伤害5 或不公而采取的报复行动。这个伤害可能是真正的不公,也可能只是个人的感受,它可能是对本人或对朋友、亲属或其他群体的伤害。
有两个希腊词语用来表示“忿怒”,一是 thumós,二是 orgē。
Thumós 表示不悦的情绪,而 orge 通常表示报复的欲望,对所感知的伤害感到愤慨。这两个词语涵盖了愤怒的物质和形式原因:物质原因是扰乱本身(thumós),而形式原因是对伤害进行报复或复仇的欲望(orge)。希伯来语中最常见的愤怒一词是 aph,表示鼻子或鼻孔,并延伸到整张脸。6 用这个词表示愤怒,因为它往往能通过激烈的面部表情来表达和迅速辨别。我们的英语单词 anger来自拉丁语 angor,表示扼杀或窒息,以及精神的痛苦、悲伤和悲痛。这是因为超过适度程度的愤怒常会产生这两种效果,折磨人的身心。
愤怒是一种情感,因为人类的本质包含这三样东西:身体、灵魂和情感。愤怒作为一种情感同时存在于身体和灵魂中。它不仅仅是灵魂的属性,因为身体会产生情绪并使人感受到。但愤怒也不仅仅是身体的属性,因为这种情感由感知到的伤害引起,这种感知更多地属于灵魂。因此,我称愤怒为混合的情感,既来自身体,也来自灵魂。
不同的愤怒类型
在给“愤怒”作一般定义之后,现在我们可以思考愤怒的不同
类型。首先愤怒是一种被造之时就有的情感,用来表现由神创造
地人的本性。第二是那种自堕落以来被原罪侵蚀了的情感。第三
种愤怒就是被神的灵更新圣化过的情感。
与斯多葛派不同,我们不会将这三种表达愤怒的方式混为一谈。7 我们拒绝不加区分地谴责所有表现愤怒的形式。因为无论这种情感被败坏后多么混乱、有害,我们必须肯定,愤怒情感在被造之时都是公义、圣洁和正当的。因为这是神所创造的,无关乎它被神的灵更新和圣化的程度有多深。
我们能轻松地举出各种理由来证明这一点。首先,这种情感是神创造的,在堕落之前、在邪恶进入世界之前,就是人性的一部分了。未被败坏的人性是主自己的工作,神说它“甚好”(创 1:31)。因此,这种情感本身的属性应该是良善、正当的。
第二,圣经常常说神大发烈怒或忿怒。“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罗 1:18)。“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 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 3:36)。既然圣经称神拥有这种情感,既然神完全和公义的属性使其只能接受公义和圣洁的事物,那么愤怒这种情感本身也应受
到尊重。诚然,无论是愤怒还是任何其他情感,我们都不能说它
是神的情感,这只是为了帮助微小的我们更好地理解神在祂受造物身上永恒的工作及引导。然而,既然只能将公义和圣洁的属性赋予或归于神,那么很显然,愤怒就其本身而言并不是邪恶的。
最后,很明显,这种出自本性的情感本身是正当的,因为我们看到救主基督在祂的人性中也真实自然地表达过这些情感。这在马可福音 3:5 中明显可见。耶稣怒目看着文士和法利赛人,因为他们的心刚硬。我们还看到,当他看到父的殿变成了买卖的场所时,祂的义怒被激起,把做买卖的人都赶出了圣殿(约 2:13- 17)。因此,从基督发怒却没有犯任何罪(彼前 2:22)就可以看出,愤怒本身的属性是公义和圣洁的。
反对义怒的观点
但是可能有人会反对说,圣经经常谴责和禁止人发怒。例如,
我们在马太福音 5:22 读到:“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
答案是,这段经文谴责的是不义之怒——不是神的灵所创造或更新过的愤怒,而是被原罪败坏了的愤怒。因为成圣的愤怒不仅公义、正当,也是必要、有益和值得称赞的。它是真毅力的磨刀石,激发并鼓励我们维护神的荣耀,以及在个人和国家层面上反对不公不义。因此,尽管愤怒作为女主人来指挥我们是坏事,
但它作为仆人来服从我们则是好事。虽然它不是一个好队长,能
带领我们的部队在战场上对抗我们属灵和世俗的敌人,但只要它
受制于圣化理性的约束和控制,就是一个好士兵。
斯多葛派会进一步反对说,愤怒使人心绪不宁,因此是邪恶的。对此,我的回答是,由不公义的原因造成的心绪不宁的确是邪恶的。但是,当心灵在正当且必要的场合被扰乱时,愤怒就是公义和值得赞扬的——比如当人们看到神被羞辱,宗教被玷污,或者恶没有得到惩罚时。如果这些事使人心绪不宁,非但不应该受到谴责,反而应该受到称赞。事实上,我们应该谴责那些对邪恶无动于衷的人。因此,我们看到我们的救主不仅在神的殿被玷污时心绪不宁(约 2:17 ),在祂叫拉撒路复活之前也是如此(约 11:33)。8 我们在非尼哈身上看到了同样的见证,就是他看到心利和哥斯比无耻的罪行之后的反应(民 25:6-15);我们在以利亚身上也看到了同样的见证,因为人不敬拜神,反去崇拜偶像,还杀了主的真先知(王上 19)。因此,尽管愤怒让人心绪不宁,但
并不意味着它很邪恶,因为决定它或善或恶的不是搅扰本身,而
是激动搅扰的原因。
此外,斯多葛派反对说,愤怒会蒙蔽和混淆理性。我的回答是,首先,愤怒若是有节制和适度的话,它将服从于理性,而不是被推翻。事实上,它使一个人更加坚定不移地走在清晰的真理之路,而不是一路跌跌撞撞或转入错误的旁门左道上。
其次,尽管我们暂时承认,理性会在某种程度上受到情绪的 干扰,但这并不意味着这是邪恶或无益的,因为在情感被激起之前,理性就已辨别出伤害。的确理性点燃了愤怒的火焰,虽然这火焰暂时扰乱了心智,但理性并没有因此而失去辨别伤害的能力。因此,适度且圣化的愤怒不仅不会伤害和阻碍理性的判断,相反,它还会帮助和支持理性,促使后者勇敢地执行它的决定。就像最珍贵的眼药膏会使视线暂时模糊,但过后会使眼睛看得更清楚;同样,圣洁的愤怒会先扰乱理性,但之后会使它更积极地实践良善的事。
公义的愤怒要行使,罪恶的愤怒要禁止
至此,我们确定了愤怒是一种被造的情感,也是圣灵所圣化的正当情感,并且愤怒分为公义和不义的。现在,让我们来思考以弗所书 4:26 中对于愤怒的命令和禁令。
虽然神创造的情感本身是公义和圣洁的,但它的美好和卓越
被原罪玷污了,因此它被造时的完美仅残留了一丁点儿,直到神圣洁的灵将其更新恢复。因此,这句经文并不是在命令或禁止被造的愤怒情感,而是命令我们圣化愤怒,并禁止败坏的愤怒。
因此,这节经文可以分为两部分。首先是一个劝诫或命令。 “【要】生气”这句话称赞了公义和圣洁的愤怒。第二,“却不 可犯罪”这句话禁止不义、败坏的愤怒。我们在堕落的状态下很容易陷入不义之怒,因此使徒限制并约束它的存留时间必须很短,以免变成恶毒:“不可含怒到日落”。换句话说,尽管你因软弱而落入轻率、不明智的愤怒中,但不要陷在罪中。
有些释经者认为,第一句话是让步而非命令,应该理解为: “你若发怒,不可犯罪。”换句话说,如果你因为身体软弱而陷入愤怒,就不要继续这样做,从而使罪上加罪。但我认为没有任何理由如此强解这些话。按字面意思理解这些话并不荒谬。因为我只想问,“【要】生气”是指正当、公义的愤怒,还是指不正当、不公义的愤怒。如果是前者,为什么不可以发出这样的命令呢?因为它与任何其他神圣的情感一样,对促进神的荣耀和我们的益处是必需的。如果是后者,正如他们所理解的那样,那么请解释我们如何能生气而不犯罪。他们反对称,如果这是指圣化的愤怒,就不需要加以限制——“不可含怒到日落”。他们的理由是,圣洁的愤怒持续的时间越长,就越应该受到称赞。回答很简
单。“不可含怒到日落”这句话不是针对前一条命令(“【要】
生气”),而是针对后一条禁令(“不可犯罪”),它禁止的是不义之怒。
这句话的意思很清楚:只要你的愤怒是公义和圣洁的,就不要吝惜该发的怒气。但你的义怒可能会因为软弱和败坏而轻易堕落,变成不义之怒,所以你要留意,不要因不义的怒气而犯罪。如果你因软弱而落入这种罪中,不要包庇它——一天也不行。 “不可含怒到日落。”
第二章
公义的愤怒
在思考了以弗所书 4:26 的含义之后,现在我们要研究它的不同部分,首先是义怒。我们要思考什么是义怒,以及我们的愤怒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才是公义圣洁的。
义怒是一种对罪恶进行报复的圣洁而恰当的愿望。我们的内心出于公义且必要的原因被激起这股愿望,对自己或他人的罪和恶行正当的感到愤怒,从而被激动惩罚罪恶(而不是人),最终使神得荣耀,使当事人归正,并且使冒犯者、教会和国家免受神的审判。
当愤怒出于公义的原因,以敬虔的方式、向适当的对象表达,持续适当长的时间,并最终为了圣洁的目的时,它就是公平公义 的。
义怒必须出于公义
愤怒为圣洁和正当的首要条件是出于公义的理由,而这种理
由是多种多样的。
神的荣耀
当我们为神的荣耀大发热心而被激怒时,愤怒就是公义的。当我们看到神被羞辱、祂的荣耀被玷污时,我们发怒就是正当且必要的,因为我们自称是神的臣民,没有一个好臣民能忍受他人玷污他们的主和王的荣耀。我们自称是神的仆人,但好仆人能在他们的主人蒙羞时冷眼旁观吗?我们自称是神的儿女,而孝顺的儿女看到自己的父母受到伤害时,比他们自己经历那些伤害更令他们难过和愤怒。因此,如果我们是忠诚的臣民、忠心的仆人,爱神的儿女,当看到荣耀的君王、良善的主,和仁慈的父受到羞辱时,我们必须发出圣洁的怒气。
举个例子。摩西看到以色列人违背神的命令,把吗哪保存到第二天早上。当摩西看到百姓不遵从他的主和王的命令时,他不禁表达出这种圣洁的愤怒(出 16:20)。虽然摩西是世上最谦和的人(民 12:3),他也不能忍受人轻视神的命令。同样地,当他看到全能的神所应得的荣耀和尊贵被赋予卑贱、野蛮的金牛犊偶像时,就激起他圣洁的愤怒。他的愤怒完全是圣洁、属天的,他不仅摔碎了神亲手写的两块法版,还用三千人的死来报复百姓的偶像崇拜(出 32)。虽然这些人对他来说比他自己的生命更重要,甚至比他自己灵魂的救赎更重要(出 32:32),但神的荣耀对他来说比这两者都更宝贵。
当非尼哈看到神因心利和哥斯比的无耻罪行而蒙羞时,就激
起他圣洁的愤怒,杀死这两个违背神律法的罪犯来惩罚这不光彩 的行为(民 25:7-8)。以利亚也为神的荣耀大发热心,他杀死假 先知,因为以色列人背弃神的圣约,毁坏祂的祭坛(王上 19:14)。我们的救主基督也为祂父的荣耀大发热心(约 2:17)。
因此,如果我们想证明自己是神的儿女,就必须效法他们的 榜样。没有什么比罪更能让神蒙羞,因此应该没有什么比罪更能冒犯我们、令我们不悦,无论是我们自己的还是邻舍的罪。因此,当我们陷入罪中时,我们应该对自己感到愤怒,好使我们可以转移主的愤怒,使它远离我们。因为我们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 于受审(林前 11:31),所以那些因犯罪而对自己发怒的人也能逃避主的愤怒。
因此,我们的愤怒应该促使我们对罪进行圣洁的报复。例如,那些因贪食和醉酒而犯罪的人应该用禁食和节制来约束自己。那 些沉湎于感官享乐的人,应该克制和扼杀他们的罪,即使这些罪对他们来说就像右手和眼睛一样珍贵。那些偷窃邻舍财物的人应该像撒该一样赔偿四倍(路 19:8)。
正如我们受最大诫命的约束,要爱邻舍如同自己,我们也应该在他们犯罪时感到愤怒(就像对自己一样),用这种圣洁的愤怒来反对罪恶。因此,每当我们看到他们因犯罪而使神蒙羞时,就应该感到不悦,并在我们的身份所允许的范围内,表达自己被
罪冒犯了。我们在先知耶利米的例子中看到这一点。当人们拒绝
听从主的话时,主的忿怒就充满了耶利米的心(耶 6:10-11)。 但我们可悲的经验表明,人对神的荣耀的热心极为冷淡,几
乎在罪的残渣中冻结了。谁会因自己的罪令神蒙羞而对自己发怒 呢?人们在他们的罪受到适当的惩罚时会表现出他们的脾气,但对自己很温和,并不为罪痛苦。如果犯奸淫的人被要求披上白布,就算他心中喜悦恶毒之罪的甜,也会懊悔自己的罪。9人若公正地剥夺贪婪的敲诈者所收敛的不义之财,他会非常生气,但他不会对他所陷入的罪恶感到愤怒。当一个亵渎者因他的行为受责备时,他会被激怒,尽管根据神的法律他应该被处死,但他却不会因为自己玷污了神的荣耀而不悦。一句话,每个人都对最后的惩罚感到愤怒,但对他们最大的罪过却冰冷麻木。但是,如果我们想要生气却不犯罪,我们因犯罪而使神蒙羞所产生的不悦,应该超过我们对自己应得的惩罚产生的不悦。
同样地,我们也将愤怒滥用在他人身上。我们很容易被邻舍激怒,任何一件小事和微小的伤害都能使我们愤怒,即使只是一句不友好的话或一个奇怪的眼神。但是,当神被羞辱,当祂的名被
亵渎,当人否定祂的信仰,亵渎祂的安息日,当人完全不敬拜祂时,
人们就会笑眯眯地看着犯罪者,肯定他们的罪。就算他们会生气,他们要么从不表现出来,要么冷处理,几乎没人注意的到。但是,如果他们受到最轻微的伤害,他们的愤怒是没有限度的!然而, 如果我们想表明自己是神的儿女和仆人,我们必须像热衷于捍卫自己的名誉一样捍卫祂的名和荣耀。
不公义的个人伤害
义怒的第二个原因是对某人自身的伤害。神的律法要求我们维护自己的好名声和状态;因此,当两者中的任何一个受到侵犯或质疑时,我们可以公正地使用圣洁的愤怒来保护自己、抵挡伤害,甚至依据国家法律寻求适当的补偿来寻求公义。
我们可以提供许多例子来证明这一点。虽然摩西是最谦和的 人,但当他被可拉和他的同党谩骂时,他变得非常愤怒,求主不 要享受他们的供物。使徒保罗的忍耐令人钦佩,但当大祭司不公正地命令人打他时,他用尖锐的责备表明他的愤怒(徒 23:2-3)。甚至我们的救主,当大祭司的仆人不公正地打了祂之后,也受到了主的训斥,这是真忍耐的鲜活范例(约 18:23)——尽管主献出自己,承受了出自骄傲或恶意所施加的难以想象的伤害。
有人可能会反对说,我们的救主教导我们要转过脸去给人打。但基督的意思并不是说我们应该让自己承受一切可能的伤害,而
是不要个人复仇。祂希望我们离复仇越远越好,以至于我们应该
准备好接受新的伤害,而不是自己复仇。
他人所受的不公义的伤害
义怒的第三个原因是我们的家人、朋友和邻舍受到伤害。因为我们受律法的约束要爱人如爱己,所以我们必须对他们的伤害感到愤怒,就好像是我们自己受了伤一样。
这就是为什么摩西为被埃及人欺压的以色列人愤愤不平(徒 7:24)。大卫对强奸妹子的暗嫩感到愤怒,也对谋杀暗嫩的押沙龙感到愤怒(撒下 13:1-21)。同样,善良的尼希米在看到百姓受压迫时也被激怒(尼 5:6)。这种愤怒不仅是正当的,而且是必要的。无视这种愤怒在神看来是一种严重的罪。我们可以从以利的例子中看到这一点。当他的儿子们利用神的百姓时,以利除了温和的劝诫外,没有表现出强烈的愤怒来纠正他们。以利的放纵激怒了主,使他受到了严重的惩罚。正如伯纳德(Bernard)所评论的:“因为以利对他儿子们的愤怒不温不火,神对以利的愤怒就像火一样炽热。”这是公正的,因为正如格雷戈里(Gregory)所
说:“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发怒,就是阻碍修正罪;在有良
机和正当职责时不阻止罪,就是作罪的帮凶。”10
正如他们冒犯了受伤害的一方,他们也冒犯了施害的一方。 因为他们未表现出自己被冒犯,就是认可犯罪了。通过认可,他们肯定并鼓励对方留在罪中。但是,如果他们表现出不悦,这可能是一种手段,通过让冒犯者思考他受责备的罪而归正。在这方面,所罗门说:“生气11强如喜笑;因为面带愁容,终必使心喜乐”
(传 7:3)。
义怒必须有严肃的原因
我们已经思考了义怒的原因,但还有一个要求:愤怒的原因 不仅应该是公义的,还应该是严肃的,且有一定的重要性。如果每件小事都足以激起我们的愤怒,我们很可能表现出极大的公义,但毫无疑问我们会表现出很少的爱。因为爱是恒久忍耐,不轻易发怒,凡事包容,爱能遮掩许多的罪(林前 13:4-7;彼前 4:8)。
因此,如果人们为每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都生气,尽管这很公义,
但缺乏爱啊!因此,在我们松开愤怒的缰绳之前,我们不仅要思考自己是否有公义的原因,还要考量它的轻重。如果我们发现这只是一件小事,就应该智慧地掩盖或温和地忽略这种冒犯,因为我们知道在很多事情上都会彼此冒犯。如果冒犯很严重,那么表现出愤怒就不仅是公义的,也是必要的;因为在主要求我们愤怒时温和,与在祂要求我们温和时愤怒,是同等的罪。
义怒必须以敬虔的方式表达
在思考了义怒的原因之后,我们现在要谈第二个要求,即必须以敬虔的方式来表达愤怒。我们将讨论和这种方式有关的三条规则。
学习节制
首先要学习遵守的一般原则是节制。避免将义怒与败坏的、属肉体的愤怒混为一谈,使之堕落为血气的愤怒,进而演变成暴怒。为此,我们在愤怒中要效法主,因为祂在发怒时仍以怜悯为念。一方面,我们不应该被愤怒的暴力冲昏头脑,以至于忘记爱心。另一方面,当我们需要为神的荣耀或邻舍的益处发义怒时,我们也不应该像以利那样过于温和。当我们为了犯罪者的缘故认
同罪时,我们就会成为罪恶的帮凶,并因此受到惩罚。我们必须
避免这两个极端,才能有公义圣洁的愤怒。
忽视节制使许多人陷入罪中。有些人认为,只要他们用公义的理由为面具就可以掩盖他们扭曲的愤怒,从而竭尽所能的宣泄暴力和愤怒。这样的人必须知道,尽管他们愤怒的原因可能是公义的,但他们发怒的方式违背了爱的规则。在这一点上,他们可以被比作残忍的刽子手,尽管他们有正当的理由执行公务(遵循法庭裁决的前提下),但却以野蛮残忍的方式行事。那些似乎乐于借机对兄弟姐妹的罪恶表现出愤怒和暴躁的人也是如此。无论这些人如何假装公义,当面具被揭开时,在他们公义的伪装背后只有仇恨和恶意。因为当他们的朋友犯了更多臭名昭著的罪时,这些被小蚊子噎住的人将在他们的良心中找到漏洞,只要用“友谊”的糖衣作掩护,就可以吞下像骆驼一样大的罪。
另一方面,有些人以温和与忍耐为借口,任凭神不被尊荣,任凭他的仆人被人蔑视,任凭他的信仰蒙羞。但是,如果我们对此存温和的态度,忍气吞声,对犯罪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致使我们背叛神的荣耀和真理,我们将受咒诅。这样的人在捍卫神的工作时温和到说一句不认同罪的话都会面红耳赤。
但当他自己的名誉受到批评时,他们就会怒发冲冠。这不是
爱自己太多、爱神太少,又是什么呢?这种温和的态度是骄傲的
私生子,又是邪恶之母。它使人背叛神的荣耀,只为了持守礼节
并得到他人的赞美。
操练谦卑和爱
第二条规则是,我们要操练基督徒的谦卑和爱,在表达愤怒 时,不说恶毒邪恶的话,也不做不公不义、该受唾弃的事。为此,我们必须永远记住我们属于哪个灵。因为毫无疑问,无论我们的理由多么公义,如果我们用恶意、苦毒的话来捍卫它,就不是神的灵在我们里面说话。让我们以我们的救主基督为榜样(约 18:23),祂非常温和地责备那些辱骂祂的人;或者像天使长米迦勒一样,当他与魔鬼争夺摩西的身体时,不敢用诅咒的话责备他, “只说,主责备你吧”(犹 9)。
展现尊严和尊重
第三条规则是要表现出适当的尊严和尊重。被激怒的人在发怒时必须对令他生气的人表现出尊严和礼节。
行为应该与一个人的位置和职分相称。例如,法官的愤怒应该不仅表现在面部表情和语言上,也要诉诸在行为上。父亲不应该只用温和的劝诫向他叛逆的孩子表达不满,还应该谨慎地纠正他。另一方面,有时用语言以外的方式表达愤怒是不恰当的。例如,没有官职的公民,尽管有理由对行政长官的罪行感到愤怒,
仍应尊重该行政长官的职分。同样,儿子有义务对他的父亲表示
尊敬和尊重,尽管他有正当的理由恨恶他父亲的罪。
圣徒为我们作了示范。摩西是一位行政官,他握有公义之剑。当他被百姓的罪孽激怒时,他不仅用温和的劝诫表现出愤怒,还 拔出公义之剑,迅速惩罚那些恶劣的拜偶像者(出 32:27)。施洗约翰只有使用圣灵之剑的权力。当他因文士和法利赛人的虚伪而发怒时,他用尖锐激烈的责备表达了出来(太 3:7-12)。雅各对拉班——他无礼的岳父——发怒的方式是温和的劝诫(创 31:36)。约拿单被他父亲无情野蛮的暴行所激怒,但也只是从席上站起来离开(撒上 20:34)。尽管但以理的三个希伯来朋友因敬虔的热心憎恶王拜偶像的亵渎行为,他们还是以谦卑、尊敬的言辞表达不满(但 3:16-18)。
尽管保罗憎恶非斯都和亚基帕的异教,他还是对他们表示了应有的尊重,因为这是他们身居高位所应得的(徒 25)。这些例子表明,如果我们想表达公义且圣洁的愤怒,就要运用基督徒的礼节和谨慎。
义怒必须仅限于合适的对象
义怒也必须仅限于合适的对象,不是针对邻舍其人,而是针对他们的恶行、罪孽和不公正。因为尽管我们应该对人们的恶行
感到愤怒(甚至憎恨),但我们必须爱他们,并在发怒时寻求他
们的益处,特别是他们灵魂的救赎。在这方面,我们应该为他们的罪悲伤,多过为他们的罪造成的伤害悲伤。我们在圣洁的大卫身上看到了这一点,他的心焦急,如同火烧,因为他的敌人忘记神的话(诗 119:139)。我们的救主基督的愤怒也是如此。他不仅愤怒,而且为法利赛人的心硬感到忧愁(可 3:5)。但我们也应该注意,不要为犯罪者的缘故认同罪。因为我们应该憎恨任何罪,无论是我们的朋友、家人,还是我们自己,或者任何能发现罪的其他地方。无论如何,我们都不应该爱慕这种致命的毒药,即使它是装在令人喜悦的金器里送到我们面前的。
因此,我们必须避免两个极端:一个是为了罪的缘故恨恶犯罪的人;另一个是为了这人的缘故而爱这罪。一方面,我们会谴责那些因一幅精致画像上的污点而讨厌它的人,或者是那些过分喜欢稀有工艺而喜欢污点本身的人,他们十分愚蠢!另一方面,我们会赞扬那些喜欢这幅画而不喜欢其缺陷的人,他们十分有智慧。同样地,因为罪的玷污而对按照神的形象所造的人发怒,或者称赞那玷污神形象的污秽和败坏,这两种做法都十分愚蠢。但真正有智慧的人会憎恨罪的污点,却爱神卓越的作品,并给予高度评价,因此对玷污这作品的污秽感到不悦。
但世界的做法大不相同。因为人们很难在与一个人交朋友的
同时不与他的罪交朋友。他们也不会在与罪为敌时不诋毁对方,
甚至更糟糕的是,他们会在爱对方恶行的同时恨对方。
义怒持续的时间要合适
关于义怒需要考虑的第四件事是它持续的时间必须很短暂。虽然继续愤怒并不违法,只要它仍然是公正的,但为了防止我们圣洁的愤怒因我们的堕落而变质为恶意,最好还是少发怒。
即使是最纯净的酒,随着时间的推移,沉淀物也会变酸。同样,如果长期怀有哪怕是最圣洁的愤怒,也可能因我们败坏的沉淀物产生恶臭的酸味。
因此,最妥善、最安全的做法就是迅速平息怒气,特别是如果冒犯的一方对得罪了神或对伤害了我们存悔改之心时。既然神赦免忧伤痛悔的人,我们就不要继续向祂已赦免的人怀怒。
义怒必须导向圣洁的目的
义怒的最后一个要求是,它必须导向圣洁公义的目的。当愤怒是为了神的荣耀,为了教会或国家的公共利益,或为了那些遭受伤害之人的个人利益时,它就是公义的。
神的荣耀
我们在愤怒中彰显上帝的荣耀,因为作为普通公民,我们在言语或面容上表现出对罪恶的憎恶,表明自己是上帝的儿女和仆人,从而彰显我们的信仰。当行政官员作为神惩罚罪恶和施行公义的工具时,他们就会彰显神的荣耀。因此,如果公民个人或行政长官在发怒时以此为主要目的,他们的怒气就是公义圣洁的。
教会或国家的公共利益
第二个目的是教会和国家的利益。虽然这个目的与这些机构中的所有成员有关,但它特别属于行政官员。他们在惩罚罪恶时要表现出愤怒,不仅是为了维护公民的正义,也是为了避免神的愤怒。一个国家若认可罪恶,不予以公正的惩罚,就会被神的愤怒笼罩。如果当权者惩罚罪恶,神就不会惩罚整个国家;但如果行政官对罪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轻忽神赋予他们的职责,神就会亲自挥舞公义之剑,不仅惩罚犯错的人,也要惩罚轻忽的行政官员,甚至是整个国家,因为他们都被罪玷污败坏了。
在神的话语中还有许多例子。当心利和哥斯比犯罪时,神在百姓中降下严重的瘟疫,但当非尼哈施行公义、杀死罪犯时,瘟疫就停止了(民 25)。因为亚干的罪,神使以色列人的心消化,在艾城人面前逃跑,有好些被击杀的;但当罪犯受到公正的惩罚后,神的怒气就平息了(书 7:26)。当便雅悯人没有惩罚那些无
耻地虐待利未人妻妾的人的罪时,我们知道接下来发生的事:神
的重判不仅落在犯罪者身上,还落在整个支派身上,除了少数人例外(士 19)。因此,如果行政官员希望为自己和国家避免主的忿怒,就必须在惩罚罪恶时显出愤怒。但是,如果他们致力于教会和国家的利益,拔出正义之剑对付不义之举,他们的目的就是公义且圣洁的,他们的愤怒也是如此。
受害人的私人利益
义怒的第三个目的是为受到伤害的一方寻求益处。因为当公民个人严厉地责备犯罪者,或者当地方官员严厉地惩罚他们的罪行时,他们就会受到约束,好不再犯同样的罪。但是,如果他们不为自己的罪行受到指责和惩罚,他们就会加倍地伤害他人。
施害者的私人利益
最后一个目的是为造成伤害并激起愤怒的加害人寻求益处。 公民个人对他们的邻舍发怒,不是为了恶意中伤或希望他们受伤害,而是为了劝阻他们的罪恶,使他们修正自己的行为。同样,行政长官在惩罚罪犯时必须表现出愤怒,不是为了寻求个人报复,而是通过纠正恶行来寻求犯罪者的益处。因为一个人能够为弟兄带来的最大好处莫过于把他从罪中救出来,否则他的身体和灵魂都会毁灭。
但是,当某人犯下致死的罪时,我们应该如何寻求他的益处
呢?在这些情况下,国家的公共利益超越了犯罪者的个人利益。 犯下致死之罪的罪犯应受到死亡的惩罚,这样罪的负担就不会落在整个国家身上。但是,当惩罚的痛苦使他们认识并悔改己的罪时,犯罪者就会得到益处。若非如此,他们就会继续拼命地在他们的罪中挣扎,从而身体和灵魂都归于毁灭。因此,为了预防和治愈这种绝望的疾病,有必要采用极端的补救措施,以摧毁身体的方式使身体和灵魂都得救。
这些都是义怒的必要条件。如果我们遵守这些规则,我们的愤怒就不仅是正当的,而且是必要的,是为了彰显神的荣耀和维护我们自己及邻舍的益处。
第三章
不公义的愤怒
在前面部分里,我们看到神命令我们要发义怒。接下来,我要谈一谈不公义的愤怒,就是“不可犯罪”这句话所禁止的。换句话说,不要因为陷入堕落和不义之怒而犯罪。
罪恶的不义之怒
不仅以弗所书 4:26 谴责这种恶毒情感,这类经文比比皆是,诸如:“一切苦毒、恼恨、忿怒、嚷闹、毁谤,并一切的恶毒,都当从你们中间除掉”(弗 4:31)。“但现在你们要弃绝这一切的事,以及恼恨、忿怒、恶毒、毁谤,并口中污秽的言语。”
(西 3:8)。在加拉太书 5:20 中,愤怒被看作是属肉体的行为之一,这样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
第六诫将愤怒归类于谋杀而加以禁止,因为愤怒不仅是促使人实施谋杀的主要原因,同时也是心里的谋杀。因此,神的确看不义之怒为谋杀,因为神看人的心胜过行为。如果一个人杀死他的邻舍,但这并非他内心的意图,那么他在神面前也可能是无辜的。我们在律法中看到这一点,神亲自为这种情况设定了逃城。
但是,如果一个人蓄意伤害他的邻舍(不义之怒总是有意的),
即使他的手没有行动,他在神面前也已经犯了谋杀罪。
这就是基督在马太福音 5:21-22 中阐述第六诫时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 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有古卷在凡字下加:无缘无故地)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判;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
从这些经文可以看出,愤怒是被禁止的,是重罪应被谴责,因此要避免,因为它是对我们灵魂的健康来说最危险的敌人。
普遍的不义之怒
多多思考这种恶行如何通过自然的败坏感染了所有人,可以让我们变得对其更加警惕,从而预防不义之怒,。不管是年轻人还是长者,无论是聪明人还是愚笨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人人心中都有这团火焰。因此,除非我们用圣灵的水来熄灭撒旦的这支火箭,并用信心的盾牌抵挡它,我们就有被烧焦的危险。 “人若怀里揣火,衣服岂能不烧呢?”(箴 6:27)。
狂暴的不义之怒
如果我们思考这种愤怒的狂暴性,就会更清楚地看到这种情感是多么危险,因为很少有情感像愤怒那样强烈且难以平息。
爱情如死之坚强(歌 8:6),但人一旦释放出愤怒,爱就很 容易被压制。因为愤怒可以压制任何爱,无论那爱是多么真诚。愤怒的父亲忘记了爱他的孩子,愤怒的孩子也忘记了爱他的父亲。愤怒使丈夫和妻子忽视爱的责任,结出仇恨的果实。它甚至使人忘记爱自己,就像我们看到的那些为了满足自己的愤怒而把自己置于死亡边缘的人。
愤怒使人对他们的朋友,甚至对那些比生命更宝贵的朋友发 出极大的狂暴。我们在亚历山大大帝的例子中看到了这一点。他在怒气中杀死了他的朋友克利图斯(Cletus),尽管亚历山大非常爱这位朋友,但只能通过将他置于死地来报复他的谋杀。12 因此,正如当我们靠近炙热的火焰时,就无法感受到太阳的热度,当愤怒的火焰在我们心中熊熊燃烧时,我们也无法感受到神炽热的爱。
贪婪也是一种强烈而暴力的恶习,除了死亡,几乎没有什么
可以战胜它。那些被它控制的人爱财富胜过自己的生命。我们从
那些被剥夺财富的人自相残杀的案例中看到这一点。人们认为财
富甚至比灵魂更有价值,我们在一些人身上看到这一点:他们陷入骇人的罪孽,他们的灵魂一头栽进地狱,只是为了获得短暂的财富。还有一些人,他们蔑视得救之道,转而选择一些世俗的、无价值的事。然而一旦愤怒发出,就会战胜贪婪。这在一些人身上很明显。他们通过杀死敌人来发泄愤怒的情绪,甚至情愿放弃财富。还有一些被激怒的人,为寻求报复,把所有的财富倾倒在无关轻重的诉讼上,就是为了使那些冒犯他们的人日子不好过。他们把自己的房子顶在头上,以便用这废墟的重量压垮别人。
恐惧是另一种杀伤力不小的情感,因为它常迫使人为了避免其他危险而把自己推入迫在眉睫的危险之中,甚至因害怕更大的折磨而自杀。然而,怒气会胜过恐惧,它常使那些看到别人的伤口就瑟瑟发抖的人无视自己的死亡,从而把最懦弱的恐惧变成最绝望的愤怒和最狂暴的决心。
其他的情感引导人,愤怒却吸引人。其他的情感引诱人,愤 怒却逼迫人。其他的情感使人眼目昏花,愤怒却使人全然失去理智。其他的情感使人倾向作恶,愤怒却使人一头栽进罪恶的深渊。
第四章
不义之怒的内在动因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不义之怒这种难以控制的恶习在神的眼中看为可憎,并且所有人都感染了这种强烈而暴力的情感。考虑到这些,现在我想首先定义不义之怒,接着察验其原因、特性和类型;然后,鉴于其巨大的危险性,我想提出补救措施,来对付我们自己或他人身上的这种恶习。
不义之怒是由不公正的原因在我们心中激起的错误和不合理的报复欲望。在不义之怒中,我们不寻求神的荣耀、邻舍的益处或自己的益处。相反,我们以不适度和不公正的方式向不合适的对象发怒。
不义之怒是一种复仇的欲望,这一点非常明显,无需证明。根据日常经验我们就可得知,被伤害(不管是事实还是感受)激怒的人都会渴望报复。如果他们被一个轻蔑的眼神伤害,他们就会以不屑的表情来报复。如果别人的言语伤害了他们,他们就用报复性的言语来回应。如果别人的行为伤害了他们,他们就想用行为来报复。
但是,不义之怒缺乏合理性,因为愤怒的怒火常常给理性的
眼睛蒙上一层薄雾,使微小的伤害都看起来非常巨大。在这种错
误的认识下,人们寻求不相称的报复:以粗暴的言语回击不善的
眼神,以残酷的暴击回击粗暴的言语,又以死亡回击残酷的暴击。换句话说,人们根据他们所感知到的痛苦而不是实际的痛苦作出 反应。
复仇的欲望既不合理、也不公正,因为它的原因不公正。这些原因可分为内在的和外在的原因。让我们首先考虑各种内在的原因。13
爱自己
不义之怒的第一个内在原因是爱自己。当我们无节制地爱自 己时,我们从来不会想到我们给别人带来的伤害和侮辱,或者把它们看得很轻、不值一提。但是,自爱也导致人们无限制地加重他们所受的伤害,把小山丘变成崇山峻岭。它使人心很容易察觉到错误,让人忙于思考所察觉到的错误,然后急于通过行动寻求报复,把在心里上演的灾难性的报复意念付诸行动。自爱使人们认为自己配得所有的爱和尊荣。当有人得罪他们时,即使是很小的冒犯,他们也认为用死亡报复那人都太轻了,因为他们这样有价值的人遭受了巨大的侮辱!甚至当他们受到的尊重低于他们骄傲的期望时,或者当他人受到的尊重比他高时,他们也会被激怒,
不仅是对那些无视他们的人,对那些受到比他高的尊重的人也是
如此。
该隐就是一个例子。当神看重亚伯的祭物而不是他的时,该隐怒火中烧,除了他兄弟的血,没有什么可以平息他的怒气(创 4)。我们在扫罗身上也看到了同样的情况,他不能忍受大卫受到百姓更多的尊敬,尽管大卫的功绩使他配得如此被人尊敬(撒上 18),扫罗还是向他发出了致命的怒火。
爱自己的人人对自己给别人造成的伤害视而不见,却放大别人对自己的冒犯。因此,在他们眼里,连微小的伤害看起来都很巨大,因而激起他们极大的愤怒。但是,如果我们不那么看重自己,又像爱自己一样爱邻舍,我们就不会错误地用对自己有利的方式衡量天平的两端,也不会无限度地发泄怒气寻求报复。
骄傲
不义之怒的第二个内在原因是骄傲和自大。这是爱自己所结的果子,因为爱自己导致我们对自己有过高的评价,而这种高高在上的态度会使人骄傲自大,使人在分辨错误时更加敏锐,在进行报复时更加狂暴无礼。
原因很清楚:骄傲人为他们的尊荣和名誉心怀妒忌。他们非常害怕别人的蔑视,以至于最小的伤害都会引起他们的愤怒和不
屑。这就是为什么骄傲的人对公开的冒犯如此不耐烦:因为他们
希望得到尊重,认为任何冒犯都会损害他们的名誉。
我们在尼布甲尼撒身上看到这样的例子,当他认为那三个年轻人拒绝服从他的邪恶命令而使他在臣民面前蒙羞时,他的脸色变得苍白(但 3:19)。哈曼也同样被激怒过,他的心所渴望得到公众的尊荣,但末底改未满足他的骄傲。哈曼非常愤怒,以至于他认为死亡对这种侮辱来说都太轻了,他希望彻底毁灭末底改的家庭和民族(斯 3:5-6)。
如果被骄傲和虚荣的风吹动,最小的愤怒火星也能因最小的冒犯变成燎原的怒火。但那些谦卑的人,即使被忽视,也不会被激怒。因为他们的心柔和谦卑,他们自认为不值得受人的尊敬。即使受到伤害,他们也情愿认为是自己应得的。他们会认为这是因为他们对他人犯了类似的过失,或因为他们在神面前犯了更加可憎的罪。
贪婪
不义之怒的第三个内在原因是贪婪,因为这种恶习使人渴望获得巨大的财富,如果他们的希望落空,他们不公不义又难以控制的念头就会成为先驱,为心中的愤怒准备栖息之地。
贪婪促使人付出巨大的努力。但当他们没有获得成功时,他
们的心就会烦躁不安,变得比孩子还要任性。或者,如果他们贪婪的欲望没有借着野心的翅膀达到他们所希望的高度时,他们就会向最肮脏的猎物低头。他们发现自己无法完成世界上的大事,就干涉家里的每一件琐事,对配偶、孩子或仆人的小小过失都无法抑制自己的怒火。
这些人在外面很愤怒,在家里却疯狂地暴怒。他们对任何阻碍或对他们的成功没有帮助的人都很恼火,因此对他们的配偶、孩子和仆人怒气填胸。
挑剔
不义之怒的第四个内在原因是挑剔。14女性常犯这类的错误,
特别是在家庭事务上。如果你去一个过于讲究的人家里,你会很 容易察觉到她是多么容易被小事激怒。如果她的房子在装饰和装修上不符合她的期望,如果她的食物没有准备好,如果她发现她的衣服上有一个污点或褶皱,如果她的耳朵被最令人不悦的声音冒犯,或者她最轻微的口味被忽视,即使是由于一些意外的原因,
她也会变得怒不可遏,整栋房子都无法容纳她,就连她大声喧哗
的声音都无法容纳。
这些挑剔的人不仅对伤害感到不满,甚至对伤害的存在也感到不满。“当身体和心灵被愉悦腐蚀,没有什么是可以忍受的,不是因为挑战过于艰难,而是承受挑战的人过于脆弱。”15正如那些被痛风折磨的人,只要有人向他们走来,他们就会生气;别人稍稍一碰他们就会大喊大叫。伤害的存在都会使这些人生气,而真实的伤害,即使很微小,也会使他狂怒。另一些人,他们的心志并没有因为这种挑剔变得如此不堪一击,因此他们可以轻松地忽略微不足道的缺陷,并在更猛烈的攻击中抵挡怒气。
如果有人认为这些琐事太小,不值得公开指责,我想让他们知道,引起愤怒的场合越小,那些容易被激怒之人的罪就越大。相比于那些因为有分量、重要的原因而发怒的人,这些因为每一个微不足道的原因发怒的人应该受到更严厉的指责。不管场合有多小,他们的罪都不小。促使他们犯罪的场合很小,但他们的罪其实很大,特别是因为他们对这些琐事格外在意,却对神的荣耀和自己属灵的益处相当冷淡时。我要向他们的良心大声疾呼,问他们的愤怒在哪种情况下更大。是因为他们或别人严重的罪亏缺
了神的荣耀,还是因为那些琐事?。如果他们的良心定了他们的
罪,他们宁可得罪自己的堕落,也不要得罪那想要医治他们的医生。
虚空的好奇心
不义之怒的第五个内在原因是好奇心,这种虚空的欲望和令人心痒的胃口使人想知道所有的事:他们的朋友在私人会议上如何表现;他们的对手在背后的行动和言语,或他们的仆人在旁人看不见的地方的所作所为。因为这种知晓万事的欲望,并且他也会知道很多会令他不悦的事,因而被激怒。他们只能怪自己虚空的好奇心。因为如果他们与智者一样,把宽恕过失视为自己的荣耀(箴 19:11),或者如果他们遵循智者的建议,“人所说的一切话,你不要放在心上,恐怕听见你的仆人咒诅你”(传 7:21),他们发怒的理由可能会更少,感到满足的理由则会更多。
但是,由于他们追问每一个谣言、好奇地探究家庭中的每一个小问题,他们的内心充满了巨大的怒火。读小字比读大字对你的视力更不利,因为字越小,你拿书越近,你的眼睛就越费劲去看,导致小字变得模糊,而且挤在一起。同样地,细查家庭的每个细小的过失会激起更多的怒气,因为这些过失离我们更近,在
我们的脑海中看起来很模糊,而且挤在一起,反倒叫世上更大的
不法行为不容易被看到。
搬弄是非
第六个内在原因是听信所有传舌者说的闲言碎语。箴言 26:20 说:“火缺了柴就必熄灭;无人传舌,争竞便止息。” 正如干柴是火的燃料一样,传舌者也是愤怒的燃料。
我们在扫罗身上看到一个例子,他在听取阿谀奉承16 的多益欺骗性的建议之后,怒气填胸,连无辜祭司的血都不足以浇熄它的炽热。扫罗带着残暴的愤怒,杀了挪伯城的所有居民,无论男女老少,连牲畜都不放过(撒上 22:19)。因此,大卫将多益的舌头比作杜松的炭火,就是燃烧的火炭(诗 120:4),因为它大大激起了扫罗的怒火。甚至大卫自己也听信了洗巴虚假的报告,对无辜的米非波设发了不义的怒气(撒下 16)。因此,在尝到许多轻信传舌者带来的恶果之后,大卫立志灭绝谗谤邻居的人( 诗 101:5-7)。这也是为什么雅各把舌头比作火,因为没有什么比它更能激起心中的怒火了(雅 3:6)。
缺乏对人类弱点的省思
不义之怒的最后一个内在原因是缺乏对所有人的共同缺点的思考。因为哪怕我们思想片刻,当我们知道我们在许多事上都有过失(雅 3:2),认识到我们也有在他人身上看到的(或更大)的缺点时,我们就不会轻易为每件小事动怒。
但发怒成瘾者常常会效法拉米亚,她(正如诗人所说)在外面使用她的眼睛,回家后却把它们装进盒子里。17同样地,愤怒的人在公共场合能轻易看到别人的缺点,在家里却对自己的缺点视而不见。虽然他们自己眼里有梁木,他们却很容易看到别人眼里微小的刺(太 7:3-5)。因为他们把自己的缺点藏在背后,从不看它们,却把别人的缺点时时放在眼前。
第五章
不义之怒的外在原因
现在我们要思考不义之怒的外在原因。这是指不义之怒发生时的所有外在因素。
美德的行为
第一种情况是,我们对邻居的美德行为感到愤怒。有些恶毒的眼睛最为厌恶美德的光辉。这要么是因为他们觉得别人的完美将自己的恶行衬托地更丑陋,要么是因为他们像撒旦一样厌恶美德,因为美德就是美德,他们堕落的本性本是如此。
该隐就是一个例子,他对他的兄弟发怒,因为神看他的兄弟 比他更圣洁(创 4:5)。另一个例子是扫罗,他因为约拿单对大卫友善的态度而向约拿单发怒(撒上 20:30)。或者考虑一下亚撒王,当先知作为耶和华的使者忠心地传讲主的信息时,他感到被冒犯 了(代下 16:10);或尼布甲尼撒,他因为三个年轻人拒绝拜偶像而被激怒了(但 3:13);或犹太人,当我们的救主基督解释圣经并正确地应用在他们身上时,他们便怒气填胸(路 4:28)。
今天有太多的例子说明这些人没有耐心听神的话语,从而明
白他们的职责,或因他们的恶习受责备。他们也不愿意接受私下的劝诫。他们就像一个发烧的病人一样,随时准备好向那些尝试医治他们的医生吐口水。今天,责备罪的人比犯罪的人更容易引起愤怒,责备无神论和亵渎神的人比活在这些罪中的人更容易引起愤怒。事实上,患这种疾病的人已病入膏肓,因此医生很可能因病人的愤怒受伤,但病人无法在医生的妙手回春下恢复健康!
想象出来的冒犯
如果我们发怒的理由只是凭空想象而来的,那么我们愤怒的原因就是不公义的。以利押生他兄弟大卫的气,因为他怀疑大卫的做法出于骄傲,但实际上是他自己的骄傲导致了这种怀疑(撒上 17:28)。这是当今最常见的发怒的原因之一,因为缺乏爱会把别人往坏处想。然后,就因这种错误的看法而发怒。
一个人很生气,因为他向他的邻居挥手,但他的邻居并没有挥手回应他。也许这个邻居根本没有看到他,或者至少是心不在焉,从而没有注意到他。另一个人在她的朋友发出笑声时感到被冒犯,因为她认为朋友是在取笑她。还有一个人,因认为他的熟人看不起他而非常难过。总而言之,不义之怒的原因就像人们的怀疑一样数不胜数。
事实上,人们很容易在没有被真实冒犯的情况下编造愤怒的
理由,有时是因为他们得到的好处没有达到他们的期望,有时是 因为看到别人得到的好处比他们更多。他们因为得到的礼物不够大而发怒,就好像他们受到了巨大的伤害一样!我们要为这种愚蠢的行为感到羞愧,并学习离弃它们。你的朋友给别人的东西是否比给你的多?也许另一个人应该得到更多。即或不然,只要你不比较,你也会对你所得到的感到满足。“一个因看到别人比自己更快乐就会痛苦的人永远不会快乐。”18你的朋友给你的是否比你预期的少?也许你的期望多过你应得的,或多过你的朋友方便给予的。但是,如果你不想做忘恩负义的人,就多想想你得到的,而不是你没有得到的东西;多想想别人是如何偏爱你的,而不是他人是如何被偏爱的。
小冒犯
如果每一件小事或琐事都能激怒我们,那我们的忿怒也是不公义的。当每件小事都能激起我们的愤怒时,我们就违背了爱和仁慈的诫命,因为爱是凡事忍耐(林前 13:7)。因此,如果一个人凡事都不能忍耐,他里面的爱就非常小。爱能遮掩一切过错
(箴 10:12;彼前 4:8)。因此,那些在没有理由发怒时想法设法
找理由,而不是在有发怒的理由时遮掩过错的人,显明他们缺乏
爱,从而非常易怒。爱的本质是大错化小、小错化了。但是,愤 怒使每一个小小的失误都变成死罪,使人对每一句失礼的话狠狠地以牙还牙。当我们透过厚厚的云雾看升起的太阳时,它似乎比 空气干净、能见度高时更大。同样,当理智被愤怒的迷雾笼罩时,每一个错误看起来也更大。除非我们用炽热的爱驱散这种令人混乱的情感迷雾。
有些人对别人天生的缺陷感到愤怒,但这不是有天生缺陷的 人自己能改变的事。这些反而应该引发怜悯而非愤怒。有些人对人无意犯下的错误感到愤怒——无意的意思是不情愿和不知情。如果这是合理的,那么对一个迷路的旅行者生气,或对一个在黑暗中跌倒或失足的人生气,或对一个径直撞上你的盲人生气也是合理的。就像失明会使人跌倒一样,无知(也就是心灵上的盲目)也会使一些不知情的人得罪人。对他们发火就像对病人发火,原因仅仅因为他们是病人!除了心灵的弊病和疾病,还有什么是无 知呢?
但是,除非他人故意犯错或极其鲁莽,否则用真智慧调和的
心不会轻易被无知的错误激怒,因为当我们留在这个痛苦的谷底
时,我们的心所蒙受的阴影在比西梅里亚人的黑暗更深。19因此, 我们因无知而陷入这些微小、琐碎的错误中,应该让我们对自己感到可笑,或至少是怜悯犯那样错误的人,而不是被他们激怒。正如我们知道小孩子的言语和行为出于无知,因此应该原谅他们,我们也应该原谅那些因愚昧无知而犯错的人。
最后,当我们的愤怒不是为了正当的目的,而是为了私人的报复和通过伤害令我们不悦的人来满足我们混乱的情感时,我们的愤怒就是不公义的。正当的目的就是神的荣耀、教会或国家的公共利益,或者我们自己或邻居的个人益处。所有不义之怒的例子都是如此,比如该隐对亚伯的愤怒,扫罗对大卫的愤怒,尼布甲尼撒对三个年轻人的愤怒,以及文士和法利赛人对我们救主基督的愤怒。
第六章
不义之怒的特性
在思考了不义之怒的内外两种原因之后,我们现在要转向其特性。
缺乏克制
不义之怒的第一个特性是缺乏克制,因为就算我们的愤怒有 非常公义的理由,但如果它变成暴力,从愤怒变成忿怒和暴怒,它就成了不公义的。因为这种愤怒与神恩慈和垂听恳求的灵不同,它来自情欲和其中的败坏。这就是为什么恼怒(即恶毒的愤怒)被列为情欲的事。行这样事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加 5:20-21)。
我们可以从愤怒所结的果子轻松辨别它是否过度。当我们被激怒以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说出不尊荣神的话时,就不能说我们的愤怒是适度的:亵渎神的圣名;发出邪恶的咒诅,就是要求神按照我们的恶意行事;或对我们的邻舍说轻蔑的话,因为当我们的愤怒以苦毒、谩骂的话语爆发出来时,只会羞辱我们的邻舍。我们在示每身上看到了这样的例子,他恶毒地指控大卫的罪行(撒
下 16:5-8)。示每的话清楚表明他的愤怒并非因为他恨恶大卫的
罪,而是恨恶大卫本人。
愤怒缺乏克制也表现在不顾尊严和秩序,无论是对我们自己还是对我们发怒的人。当我们作为普通公民将复仇掌握在自己手中时,我们就是在漠视礼仪,因为复仇只属于神和代表神的行政官。正如我们在罗马书 12:19 中所读到的:“不要自己申冤,宁可让步, 听凭主怒, 因为经记着:‘ 主说: 申冤在我, 我必报应。’”那些将复仇掌握在自己手中的人,没有正当的呼召或权利这样做,反倒违背了神的命令。他们将神作为君王所拥有的特权据为己有,从而悖逆神,就像那些篡夺地上君王特权的人犯了欺君之罪一样。
当我们对发怒的对象缺乏尊重时,愤怒也不适当。例如,想 想一个被激怒的儿子,即使出于公义的原因对父亲发火,但没有向他的父亲表示应有的敬重和尊重,而是用无礼的言语破口大骂。这与雅各的正面例子完全相反。他在发怒时也没有忘记自己的本 分,用克制和谨慎的态度对他的岳父拉班说话(创 31:36);还有约拿单,虽然他有正当的理由对他的父亲扫罗发怒,但他只是通过离席来表示不满(撒上 20:34)。这个原则也适用于仆人对主人发怒,臣民对行政长官发怒,以及所有下级对上级发怒。我们不仅要受神律法的约束凭公义的原因发怒,也要克制和谨慎,因为神的律法带来秩序而非混乱。
针对人而不是罪
不义之怒的第二个特性表现在它的对象上。因为公义的愤怒只反对罪恶和不义,而不义之怒针对的是犯罪的人——事实上,往往是针对那些无辜的人。
但是,如果我们要做基督的门徒,就必须遵循他的教导和榜 样。他的教导是:“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咒诅你们的祝福】,【向那恨你们的行善、】为那【藐视你们、】逼迫你们的人祷告。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太 5:44-45)
(和合本没有粗括号中的内容——译注)。基督在这里明确表示,那些不爱仇敌的人不是神的儿女。我们必须效法主的榜样,因为祂在地上时, 祂的仇敌粗暴地对待祂, 祂却为他们祷告( 路 23:34)。
但许多人不仅对他们的敌人(像他们自己一样是人)发怒, 也对动物发怒,正如我们在巴兰的例子中看到的那样(民 24:10)。有时,人们甚至对那些缺乏智性和生命的事物发怒,就像薛西斯
(Xerxes)对河流发怒,并向山脉发出严厉的威胁信。20我们也常常在人们身上看到这一点——他们把任何令他们不悦的东西摔到
地上,尽管他们常常会再捡起来,或者他们在怒气发作时把某个
东西摔成碎片,但事后必须为自己的愚蠢买单。我们可以把这些人恰当地比作那些跌倒时重重摔在地上的孩子。虽然是他们自己的愚蠢和疏忽使自己受伤,他们还是对无生命的物体感到愤怒。
持续时间过长
不义之怒的最后一个特性涉及它持续的时间。当愤怒持续的时间过长,就会变成仇恨。这种情况不仅发生在人们因为重要的事情而被激怒的时候,也会因微不足道的冒犯而起。因为当芝麻大的小事激起他们的愤怒时,他们就会顺水推舟,继续生气,或者是会看起来无缘无故地发怒。他们毫无理由又顽固地坚持自己不公义的愤怒。因此,那些留有怒气的人不断增长自己的怒气,以至于让人错以为这是出于公义和重要的原因。因此,他们选择看起来公义但非真正地公义行事。稍后我们在思考如何克制不义之怒时会再谈到这一点。